“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将有哪些新安排?”近日,多位网友在海南日报客户端“我给两会捎句话”栏目里留言提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将从以系统推进标志性工程引领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示范等多个方面,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标志性工程将持续“上新”。下一步,系统推进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和低碳岛为主体的“2+N”标志性工程;高质量建设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低碳示范引领工程,全面谋划打造低碳岛;巩固、深化、拓展现有标志性工程成果,谋划储备、滚动实施新的标志性工程。
发展的“含绿量”不断提升。我省将紧扣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双领先”目标,在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发展方面走在前、做表率。加力推进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六水共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高标准建设海南南部典型热带区域“山水工程”;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评价能力提升工程,强化热带岛屿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加强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梯次建设全域“无废城市”,加快“无废岛”建设。拓展“两山”转化路径,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在世界舞台上讲述更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海南故事”。我省将高标准建设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和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积极开展海洋碳汇标准体系和交易机制研究;持续倡导推广“无塑海洋”行动,深化海洋塑料污染治理海南特色实践;推广应用博鳌东屿岛近零碳示范区建设经验,打造展示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技术和实践的窗口;构建重点行业碳足迹认证体系,增强海南产品和服务在国际上的碳足迹竞争力。